企业分立的形式有哪些?
绍兴上虞法律咨询
2025-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分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部分财产划入新设公司:即原公司将部分资产、负债、业务等划给一个或多个新设的公司,同时原公司继续存续。这种情况下,原公司和新设公司都要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2.全部财产划分到两个或多个新公司:即原公司将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等划分给两个或多个新设的公司,同时原公司消失。这种情况下,新设公司从原公司的分立时点开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3.混合形式: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采取部分财产划入新公司和全部财产划分到多个新公司的结合方式进行分立。这通常发生在企业需要重组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或应对战略调整等情形。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分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程序。同时,分立过程中需保障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百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改变公司形式。公司需要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百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分立、合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重组。公司分立、合并或其他重组的具体程序和条件,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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